福城志愿者协会
标题:
谁赋予你们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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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然-笑三笑
时间:
2012-9-3 12:01:42
标题:
谁赋予你们的权力
本帖最后由 自然-笑三笑 于 2012-9-3 12:07 编辑
我发表的《声明》,既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又没有对协会恶意中伤和诽谤,谁赋予你们的权力,竟被删除了,唉,杯具啊啊!
作者:
志愿者向阳花
时间:
2012-9-3 12:35:45
笑发的什么贴?
作者:
自然-笑三笑
时间:
2012-9-3 13:55:46
声 明
本人黎程,网名笑三笑,于2012年9月2日就有关郴州市福城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有关事宜声明如下:
1、本人于即日起辞去协会理事会理事职务;
2、本人于即日起辞去“绿满湘南”环保项目组和“勿忘我”助贫助学项目组负责人职务;
3、本人于即日起退出协会,不再是其会员;
4、本人在担任协会理事及有关项目负责人期间,涉及有关协会的账务事宜,本人将承担一切责任和义务。
声明人:黎程
二0一二年九月二日
作者:
自然-笑三笑
时间:
2012-9-3 14:03:35
这个贴也不知道放在哪个旮旯角里去了,佩服,佩服!
作者:
快乐小陶子
时间:
2012-9-3 17:11:59
笑,你那个贴子是我调整的,我认为应该是放在“福城信箱”这个栏目比较合适!通知公告是用于协会和各项目组发布公告与通知的! (小邓子)
作者:
雪山飞狐狸
时间:
2012-9-3 17:47:39
调整之前务必先跟当事人沟通一下吧!你懂不懂尊重人,那只是你个人认为,“声明”二字岂有藏起来声明的,笑话。
作者:
志愿者向阳花
时间:
2012-9-4 11:26:53
我认为笑的这个帖子放在公告里是对的,这是他本人的一个公告,他作为理事会成员,关于辞职一事向全体志愿者的一个公告,没有放错地方!何况,楼上的说得有道理,作为网站的管理人员,在调整之前确实应该跟当事人沟通一下,这样做就是在滥用权利,罔顾会员的感受,请思量!
作者:
快乐小陶子
时间:
2012-9-4 14:22:26
志愿者向阳花 发表于 2012-9-4 11:26
我认为笑的这个帖子放在公告里是对的,这是他本人的一个公告,他作为理事会成员,关于辞职一事向全体志 ...
谢谢大家的批评指正
,好好学习了一下:
公告的定义:
http://baike.baidu.com/view/544379.htm#6
通知的定义:
http://baike.baidu.com/view/378516.htm
欢迎光临 福城志愿者协会 (http://www.czzy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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