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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知识课堂] 【基础知识】志愿者服务的基本要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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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6 23:49: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志愿者服务的基本要求

服务前:
1.通知公示后至服务前12小时跟贴报名或向活动联络员报名(若有报名时间限定以时间限定为准)。
2.适当了解目前国内外的时政、新闻、卫生及娱乐等消息,为服务提供聊天素材,平时学会积累生活经验
3.服务前一晚要保证充足的睡眠,保证第二天有良好的服务状态。
4.保留小组负责人电话,方便遇到问题时联系。

服务中:
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如有突发事件必须向小组负责人请假。
2.服务中着装要得体,不得浓装艳沫,不得穿着奇装异服。参加人员必须挂牌上岗。
3.小组成员必须在组长的带领下方可进行服务,不得私自带非志愿者人员参加公益服务 (服务另有规定除外)。
4.要用心与服务对象交流,服务时不得玩手机,发短信(回复或接电话除外)。
5.服务中志愿者之间的交流要围绕服务对象进行,而不能自说自话冷落服务对象。
6.服务要适度,不和保姆、钟点工争工作,不打乱服务对象的生活方式。不和服务对象的亲人争情感。
7.在服务对象的视线范围内行动,在没得到服务对象同意前不得擅自行动,对服务对象的要求,不可随便答应。不可以把自己的理念强加给对方。
8.服务老人时要注意自己的语速,语调,要保证说话让老人听清听懂,减少误会。
9.遇到不明白的事向老志愿者请教。在服务中学会与组员之间相互配合及照顾。
10. 对于服务对象的家庭矛盾,我们不要感情用事的说话只要做一个听者。

服务后:
1.二天内将服务小结通过邮件的方式传给小组负责人(小结记叙文的方式标明时间、地点、人物,做了哪些事,活动中有哪些不足,有什么体会、收获)。
2. 志愿者之间加强交流与沟通(要创造优秀团队精神,必须增加交流,志愿者之间信任、协作、互助,增强凝聚力),成员之间要相互尊重。
3.志愿者联合会指定的会议、培训积极参加,有特殊情况不能到的必须向负责人请假。

(本文来源:广元885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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