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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公益活动] 郴州:我市将启动社区矫正帮教工作志愿者阳光行动(郴州日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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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8 08:52: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市将启动社区矫正帮教工作志愿者阳光行动


       本报讯(记者  肖勇  骆斐  通讯员  曹行平)近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今年,我市在北湖区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工作试点,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服刑的5类罪犯对象实施社区矫正。

       为了帮助社区矫正工作对象重归社会,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社区矫正办、市安帮办等部门将联合启动“社区矫正志愿者阳光行动”,在全市招募社区矫正帮教“阳光行动”志愿者,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结对帮扶。今后,社区矫正对象将在社区里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人士和社会志愿者进行帮教。

       据了解,这样的帮教方式在我市尚属首次。此次“阳光行动”对志愿者的专业化要求很高,因此非常期待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能加入到行动中来。据悉,阳光志愿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年满20周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心社区矫正安帮工作,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沟通交往能力;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思想教育方法。报名咨询电话为0735-2293032,可在郴州法治网下载报名表后,到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10日。

       以下人员将成为重点招募对象: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事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政法、教育、医疗系统有法律、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特长的退休干部、教师、医生;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在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的人员;具有相应法律、心理专业知识的专职青少年工作者技能培训师;社区、村(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骨干、热心矫正帮教工作的市民等。

       原文出自:
       郴州日报 —— 我市将启动社区矫正帮教工作志愿者阳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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