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与受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合影
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他们予以高度评价。《决定》指出,庞文波等20名同志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为保卫人民利益,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他们“郴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决定》号召,全市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奋不顾身的勇敢精神,学习他们舍己为人、伸张正义的崇高品德。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风尚,为深化平安郴州建设,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这些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分别是:资兴市东江竹木雕刻有限公司经理庞文波,资兴市唐洞街道周源山社区居民李润,资兴市东江街道东江社区居民谢文义、郭金嫦,桂阳县塘市镇壕坪村村民陈井胜,郴州市保安公司宜章守押大队员工刘小荣、陈立光、王涛、胡盛耀,宜凤高速公路养护公司员工李庆毅,永兴县交警大队协警刘锋华,永兴县银城公交公司9路车驾驶员廖智慧,嘉禾县塘村镇西边山村村民周志锋、周命军,嘉禾县塘村镇增加村村民黄亮,嘉禾县塘村镇民主街居民李金铭,嘉禾县人民法院退休干部陈族会,汝城县暖水镇乾塘村党支部书记林长明,安仁县金紫仙镇湘湾村莫家组村民莫小华,安仁县渡口乡浪石村中间组村民肖回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