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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知识课堂] 志愿者要有受挫的心理准备(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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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本来就随意的,不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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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9 09:15: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二、志愿者要有哪些受挫的心理准备

    在具体的社会生活和志愿服务过程中,每个志愿者组织、公益性组织和每位志愿者遇到的挫折和困难不尽相同,遇到挫折和困难的程度也不会完全一样,粗略来看,志愿者在社会生活和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这样一些影响志愿服务意志的挫折和困难。
      1、组织注册难。总体上,目前,国内的公益性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由政府部门或共青团组织为主导的区域性或行业性的公益性组织、志愿者组织;第二类是由单位内部成员组成的公益性组织、志愿者组织,包括学生团体和各单位的志愿者组织等;第三类是民间自发的公益性组织、志愿者组织。
    在现实生活中,第一类组织容易通过注册,第二类组织不需要注册,第三类组织暂时存在注册难的现象。这是客观事实,与国家管理制度有关,也是短时间内难以改变的。如果过于在乎注册、过于在乎注册难,就会很郁闷,就会严重影响志愿服务的意志和心情。倒不如一边呼吁,推动管理制度的改变和完善;一边做好自己的事,不断深入,不断规范,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蓬勃发展,带动更多的人加入志愿者行列,发挥民间公益独特的作用,树立民间公益的良好形象。做好公益,做好自己的事,这是最重要的。
    反过来,也可以想一想,注册成功可以为志愿者组织的发展提供便利,但绝不是志愿者组织成功的必备条件。即使注册成功,自己所在的组织或自己所领导的组织就会很好发展吗?而且,现在全国很多地方的管理方式已经发生改变,在全国统一的管理制度没有改变的前提下,默许民间自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客观上承认了民间自组织的合法地位,正在积极帮助、支持和引导自组织的发展。
       2、与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打交道难。一些志愿者因为志愿服务与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打交道时,感觉不好沟通、不受信任、不被尊重;一些志愿者因为志愿服务与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打交道时,感觉遇到推诿、扯皮等现象,这些确实客观存在。但是,从我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打交道的经验来看,绝大多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都非常高,对志愿服务都是支持的,对志愿者也非常尊重,很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志愿者打交道时都设法帮助志愿者解决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困难。真正的不支持、不尊重肯定有,然而肯定是少数,如果因为少数的不支持、不尊重,就对整个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产生偏见,严重影响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既不必要,也不值得。
    我们要认识到,任何社会、任何国家都无法保证所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纯洁、高尚,我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确实有一些人品差、作风坏、不敬业、不务实、官僚主义严重、高高在上的人,这种存在虽然不好,但是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存在也是正常的,短时间内也不可能有大的、根本的改变,我们不能因为遇到了这样的人,不能因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有这样的人就丧失了对建设美好社会的信心。
      而且,我们感觉受冷遇、不被信任,是不是我们自己的误会?国家机关做事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需要按部就班地办理,很多事情不是马上就能决定的,不是谁都能决定的,不是个人能够决定的。每个人的待人风格也不一样,有的人热情,有的人冷静,我们会不会把别人的冷静误会为冷遇?我们还要想一想,我们志愿者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打交道时,我们的表现有没有引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误会?我们的行为、谈吐能够让人信任吗?社会需要信任,也需要理性、谨慎,仅凭志愿者自己述说,不了解的人当然不会轻信,不轻信是正常的、应该的,轻信才是不正常、不应该、不合格和不称职的。
     还有,许多志愿者因为性格、阅历等原因,确实不成熟,交际能力有限,确实让人不放心,确实很难让人信任。别人凭什么要无条件地信任啊?仅仅说自己是志愿者,别人就应该信任、应该支持吗?况且,我们志愿者也不能轻信别人啊,也不能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将心比心,我们是不是更多了一些对别人的理解?要想受人信任,最重要的是用自己的行动和行动的实际效果。苛求别人,一味地要求别人理解、支持、信任,是不切实际的。
      3、其他社会方面不理解。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有时候可能会被人嘲笑,说自己在搞形式,或者说自己别有所图。有时候是陌生人的嘲笑,有时候是同事、同学、邻居的嘲笑。这也很正常,因为社会上什么人都有啊,有志愿者,有理解、支持志愿服务的人,也有嘲笑、蔑视志愿服务的人,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违法犯罪,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损人利己、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了。
      我们周围,确实有许多装模作样、口是心非的骗子和骗子团伙,确实有许多以高尚的名义为自己谋利或者损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人们受过或看过太多的欺骗、太多的愚弄,在对志愿者不了解的情况下,怀疑、不理解是正常的。志愿服务人员中也确实有一些人有过多的、明显的个人目的或商业目的,不是把设法做好志愿服务为前提和根本,而是把参与、组织志愿服务作为手段,来实现自己明显的个人目的或商业目的,损害了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的声誉,也产生了消极的社会影响,引起社会和他人的反感,导致一些人对整个志愿者群体的不信任。而且,许多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因为缺乏志愿服务精神,或者服务经验不足,缺少培训,在参与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和缺点,在客观上也影响了社会评价。
    作为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面对社会其他方面的不理解,做好服务才是根本,只有做好服务才能树立志愿者的良好形像,才能树立自己的良好形像。而且,也正因为有不理解,才更要做好服务,更要通过有效的服务改善别人的印像,引领社会风气,推动社会文明。实在改善不了的,由他去吧,社会不可能整齐划一,不可能所有人都理解志愿者,不可能所有人都愿意支持志愿者,志愿者做自己喜欢做而且能做的好事,把自己喜欢做而且能做的好事认真做好就是了。
      4、受助者不理解。志愿者帮助受助者,为受助者解决一些实际的服务,受助者在志愿者的服务中获得好处,按理说,受助者应该感谢志愿者,然而在现实中,有些受助者不仅不感谢,反而对志愿者不快,有很大的意见。从志愿服务的角度来说,志愿者帮助受助者,不应该是为了获得受助者的感谢,然而,如果受助者获得了帮助,却没有一点感激的意识,没有一点感恩社会的意识,反而对志愿者产生了怨气,确实容易使志愿者感到沮丧。
     其实出现这种现象也很正常。可能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可能是社会的原因。社会的不正常现象和不良风气使受助者深受其害,进而对许多善良产生怀疑和不相信。第二可能是受助者的原因。受助者群体本身是千差万别的,有的受助者本身想法过多、要求过高,超出了志愿者的服务能力,还不愿意理解别人;有的受助者年龄太小,或者文化知识、思维能力有限,还不善于理解生活、理解别人;有的受助者本身缺少感激的意识,觉得受助是理所当然、应该的等。虽然受助者在一些方面或许多方面存在困难,但是,志愿者要有这样的意识:有的受助者在一些方面是有瑕疵的,有的受助者并不善良。第三可能是志愿者的原因。有的志愿者承诺过高,超出了自己的服务能力,无法兑现;有的志愿者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对受助者缺少尊重;有的志愿者形式主义严重,过于注重服务的形式,忽略志愿服务的本义;有的志愿者因为经验不足等原因,服务本身有瑕疵等,引起受助者的不快。作为志愿者,仍然是要检讨自己,不断改进,妥善处理与受助者的关系,量力而行,力所能及地做好服务。
        5、家里人不支持。做志愿者,特别是长期做志愿者,如果没有家里人支持,是很难做下去的。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些志愿者的家里人并不赞成甚至反对志愿者参与具体的志愿服务。粗略来分,家里人反对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家里父母或孩子反对;第二种情况是丈夫或妻子反对,有些丈夫或妻子甚至吵得不可开交,志愿者觉得特别委屈、特别生气。无论哪一种情况,他们反对的可能并不是志愿服务本身,而是其它。
      父母、孩子或兄弟姐妹反对,可能大多是基于对志愿者本人的关心和担心。父母反对孩子参与志愿服务,可能是心疼孩子在志愿服务时的辛苦,担心孩子志愿服务的安全问题,担心孩子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等;孩子反对父母参与志愿服务,可能是舍不得父母辛苦,担心父母的健康问题、志愿服务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和过度服务等。这些都是很正常的关心、担心。丈夫或妻子反对,除了关心、担心之外,可能还有对普通家庭生活的愿望,因为志愿者毕竟是付出,要占用一些正常的家庭生活时间,如果占用家庭生活时间过多,对“另一半”的体贴和对家庭的照顾肯定要少一些,丈夫或妻子在家庭中比以前付出的肯定要多。志愿者有时候还有经济上的付出,超出丈夫或妻子心理可承受程度,也有可能引起丈夫或妻子的不满。这种不满是很正常、很正当的。
   作为志愿者,如果真想把志愿服务坚持下去,如果遇到家里人反对,首先是要认真反思,反思自己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有没有问题。参与某项或某些具体的志愿服务,会不会影响到自己的健康,有没有安全上的隐患和风险,对自己正常的生活、学习或工作有没有重要影响。如果影响健康、有安全隐患、严重影响自己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就要及时调整志愿服务内容或志愿服务方式,避免出现这些情况。志愿服务本身是帮助别人,让别人受益,但是也要顾及自己正常的利益,不能有健康上、安全上的隐患、风险,不能严重影响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除非是遇到战争或重大灾害。一般情况下,不顾及自己正常利益的志愿服务,肯定不是正常的、健康的志愿服务,也有违志愿服务的精神。在具体的志愿服务过程中,宁愿少参与或不参与志愿服务,也不能有健康上、安全上的隐患、风险,不能严重影响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而且,可供选择的志愿服务内容和方式很多,这种志愿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对自己来说有健康上、安全上的隐患、风险,那么就选择其它对自己没有健康上、安全上隐患、风险的志愿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对于丈夫或妻子的反对,要切实理解和尊重,尊重丈夫或妻子家庭生活的权利和要求,多为对方着想,尽量采取不严重影响家庭生活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在不参与志愿服务的时候,多关心,多照顾,多沟通,减少自己因为志愿服务而给家庭带去的损失,防止出现严重的家庭问题。
    只要自己服务得当,理性服务,有节制服务,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家里人肯定不会反对的。而且,即使家里人不反对,志愿者也要处理好志愿服务与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在志愿服务的同时,不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学习和工作。
      6、志愿者同伴退出和不理解。目前,大学生志愿者组织和草根志愿者组织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志愿者刚加入的时候热情很高,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人热情减退,大批大批地退出志愿者组织,不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了。这很正常,一方面,志愿服务的原则就是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有加入的,肯定就有退出的;第二,人对某方面的兴趣一般是有时间期限的,过了一定的时间,如果没有稳定下来,就很容易疲倦或转移;第三,有些志愿者组织本身缺乏活力和吸引力,志愿者没有必要非得留下来;第四,有些志愿者组织者的个人魅力和能力有限,留不住志愿者;第五,有些志愿者加入志愿者队伍时,对志愿服务缺乏了解,多是带着一种好奇、时尚或想做好事的冲动参加的,发现志愿服务跟自己想象不一样的时候就选择了离开,这些都是很正当、很正常的退出。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组织负责人不能因为志愿者退出甚至大批大批退出了而轻率、随意地遣责、指责人家,指责人家素质不高、志愿服务意识不强、另有所图等。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应该培养自己宽广的胸襟。
    志愿者有时候还可能会被志愿者同伴误会,误会急功近利、另有所图、志愿服务意志薄弱等,这也很正常,人与人之间本来就充满误会,而且一些志愿者的性格、做法也容易导致同伴的误会和不相信。同伴的误会其实是好事,说明同伴想真心服务,只要自己本身没有严重问题,注意服务的方式和与人沟通的方式等,肯定会赢得同伴的信任的。行动可以证明一切,时间可以证明一切。
       7、志愿者组织负责人让志愿者不愉快。志愿者组织中,志愿者组织负责人作用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然而,有的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却让志愿者感到非常不舒服。志愿者组织负责人中,有的人品有问题,个人声誉不佳;有的本身缺乏志愿服务精神,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缺乏诚意;有的对志愿者缺少尊重,很少在乎志愿者的感受;有的缺乏组织能力,是优秀的志愿者,不是优秀的志愿者活动组织者;有的组织活动不细致,安排不合理;有的由于性格、沟通等方面的原因,让志愿者产生误会等。这也很正常,因为有的志愿者组织负责人不是从志愿者中产生出来的,本来对志愿服务的兴趣就不大;有的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缺少志愿服务精神,不能做到善始善终;有的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因为经验、能力、社会阅历等方面不足的原因,在开展工作和组织活动时,容易出现考虑不周、安排不妥当的情况;有的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因为性格、爱好等方面的原因,容易让人产生误会等。
    作为志愿者,当志愿者组织负责人让自己感到不愉快时,首先应该想到自己是不是误会,自己有没有让组织负责人产生了误会,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应该保持与志愿者的沟通,志愿者也应该保持与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的沟通,消除误会。如果真是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的问题,只要不是本质性、品格上的问题,没有导致严重后果,仅仅是认识不清晰、经验和工作能力不足,应该给志愿者负责人提高和改进的机会,人都是有缺点的,都会犯错误,都容易出现失误,没有谁生下来就会做事。只要愿意改进、愿意提高就好。如果真是难以接受、无法容忍的问题,也建议志愿者不要轻易退出志愿者行列,或者设法更换负责人,或者退出该组织,加入其它组织或另创新组织。因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是为最需要帮助的人服务的,为社会大众服务,不是为志愿者组织负责人服务的,不能仅仅因为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的好坏而放弃服务。
       8、志愿者本人或亲人遇到困难时,没有人帮助。这是很让志愿者伤心的事,志愿者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传播文明,然而当其自己遇到困难或其亲人遇到困难时,有时却得不到及时的帮助,如抱孩子乘公交车时,没有人让座;如在公共场所财物被抢,没有人帮助追赶、拦截歹徒等。有的志愿者因此怀疑人间是否有真爱,自己以前的付出是否值得;有的志愿者因此灰心,甚至还后悔自己曾经是志愿者,曾经帮助过别人。
    这些现象确实存在,然而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的人确实不肯帮助别人;有的人想帮,却帮不了;有的人也想帮,却担心会给自己带去危害。如抱孩子乘公交车上没有人让座,确实有很多人不想让座,然而这是人家的权利,只有占在专为老弱病残孕设的专座上不让才真正不象话;也有的人想让,可是自己都没有座位,想让也让不了;也有的人可能是没看到,看到了也会让的。如在大街上看到有人抢劫,很多人都想上,可担心歹徒手里有凶器,不敢上去,这种担心和懦弱对于没有受过专门训练的普通人来说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应该原谅的,毕竟人的生命安全第一,一个普通人确实没有义务冒着极大的生命危险去帮助别人。而且,严厉遣责没有冒着生命危险帮助自己的普通人,本身也不合适。社会需要见义勇为,更需要见义智为,现在在合肥,遇有抢劫或打架的事情,很多人及时打电话报警,其实就是尽到了帮助别人的责任。
    志愿者应该多从别人的角度考虑,多理解别人,理解别人的难处。对于那些确实不想帮助别人的人,也应该理解,他们毕竟只是没有表现出优秀,没有帮助别人,而不是害人,不是侵犯别人的权益。不帮人是他们的权利。而且,正因为社会上有许多不愿意帮助别人的人,有许多连举手之劳都不愿做的人,才更需要志愿者,更需要志愿者去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特别困难的人,更需要志愿者通过帮助和服务,影响、改善社会风气,带动、感染更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带动、感染更多的人帮助处于困难和特别困难的人。
       社会和社会生活复杂而丰富,参与志愿服务不仅仅是做好事那么简单。在具体的社会生活和具体的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者肯定还有遇到其它没有列举出来的挫折和困难。作为一名真诚参与、愿意坚持、努力坚持的志愿者,应该做好受挫的心理准备。
       志愿者应该努力养成宽广的胸怀,学会宽容、兼容、包容,不斤斤计较,不过分在意得失,不过分在意别人的评说。在遇到挫折和困难时,首先应该反省自己有没有做好,有没有做错,会不会是自己引起别人的误会;要冷静分析遇到的挫折和困难,不要夸大,不要放大,不要被挫折和困难吓倒,需要克服的克服,克服不了的绕着走,尽量减少挫折和困难带来的伤害或损失;要不断总结、不断思考,不断从自己和别人身上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勇于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内容和方式,量力而行,做自己能做的好事、善事,坚持下去,不轻易放弃。只要坚持下去,肯定会有结果,肯定会有收获的。



原文出处:
http://www.loongzon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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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常乐.甘愿做.欢喜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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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9 13:02:23 |只看该作者
挫折让您放弃还是坚强?是您的选择,我选择反省、坚强、学习、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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