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工事业发展情况汇报与对策建议
大北
2010年4月12日 杭州
近年来,随着社会文明进步和公民责任意识的提升,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参与到义工事业中来。受香港影响,我国内地义工组织1989年在深圳建立。“义工”名称开始使用,而青年志愿者的全国性普及起始于1994年,相比来讲,义工组织建立更早。特别在5.12汶川地震以后,内地更多的草根义工组织纷纷建立,浙江义工事业也进入加快发展的时期。
义工工作概况
根据省慈善总会2009年年报统计:目前,我省慈善义工组织74个,注册义工8.5万人,非注册义工人员预计在10万人以上。而今,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参与到义工活动中来。
义工事业对于推动我省的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和谐社会氛围和提高人的道德素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义工群体正以雨后春笋般地蓬勃发展。浙江有着丰厚的人本文化底蕴,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浙江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参与慈善公益活动的人也越来越多。
5.12汶川地震期间,浙江各地的义工组织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赶往四川灾区,由于许多义工组织自主性较强,对于灾区救助的及时与社会资源协调的起到了非常重要的辅助作用。他们迅速深入到灾区一线,分散到灾区的各个乡镇村落、学校,在当地开展了大量的救援工作。浙江有一家公益组织在四川灾害发生时投入到青川灾区,为当地建立了第一所板房学校,在灾区开展了一年半的工作,协调了衣物、生活用品、学习用品、救助款等价值近2000万元。从此我们可以看出民间公益组织有他的特殊性和优越性。
这段时间我国西南地区发生大旱情,浙江义工组织纷纷为当地开展救助活动。杭州的八家义工组织就联合一起为贵州和云南输送资源,贵州的多家义工组织联合一起反馈一线的旱情,积极主动的配合减少了资源和时间的浪费,又按照民间公益组织的一贯落实到点的做法,从需求收集、物资报价审核、物资送达、项目开展与验收、项目反馈等系统有序地开展。
浙江省慈善总会根据我省义工的发展状况,及时开展了对义工的管理建设与推动工作。从2008年起,省慈善总会把义工建设作为慈善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来抓,提出了“义工是慈善工作手臂延伸”的理念,让义工作为慈善事业发展的助手,作为政府职能的补充。在2008年全省慈善工作经验论坛会上,再次重点强调义工发展的重要性和时机性,要求我省各级慈善总会重视义工事业的发展。2009年,浙江省慈善总会举办了全省义工组织骨干培训班,以加强义工组织的规范化管理,这种全省性的义工组织培训在我国尚属首次;同年,又开展了全省义工组织的项目试点工作。2010年,省慈善总会将加大力度对我省义工事业的推动和引导,全面提升浙江义工队伍的管理水平。
目前浙江慈善机构中建立义工组织的形式分两种:一种是自身设立义工分会或义工部,招募社会上有爱心的人士加入到义工组织中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另一种是把社会上的草根公益组织吸收进来,对他们进行管理和引导。目前,我省除了慈善机构管理当前的74家义工组织,估计还有近百家义工组织活跃在社会上,常年开展对社会有益的服务活动。
浙江义工组织开展的活动项目内容有:弱势群体的救助和帮扶、消防和交通安全的宣传和协助、敬老院和福利机构的配合协助、城市文明建设的推动、道德理念的宣传、青少年帮教、边缘人士的帮教和救助、环境保护、动植物保护、法律援助与维权、妇女儿童的帮助、医疗健康、社区矫正、社区服务、心理干预等内容。
当前义工组织的困惑
义工组织大部分是由民间一些爱心人士由小到大,由少到多慢慢的成型发展,在他们的发展过程中,是凭借着自己的社会生活经验和价值观一边探索,一边前进。目前我国缺乏义工组织建设发展的相关参照资料和学习材料,义工组织缺乏学习和提升的知识。另一方面,义工作为新兴的社会力量,目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可以参照的依据去管理他们。
目前浙江部分义工组织有组织挂靠,也就是说有合法身份。但是目前挂靠的也是五花八门的:有挂靠当地慈善总会的,有挂靠妇联和团委的、有挂靠当地人民政府的、红十字会的、基金会的、教育部门的、文明民办的等。其中,挂靠慈善总会的占50%左右。
在这样的一种现状下的义工组织,缺乏系统的、科学的、规范的管理,也缺乏一个新的体制立法来引导和推进。但是他们的确是是对社会文明进步在推动,同时他们更需要政府部门能合理的引导和关心。
目前民间义工组织的发展三大困惑:
1、身份。身份不能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使民间义工组织缺少身份证,从而使其“合法性”受到质疑,开展工作受到影响。但是鉴于这些组织从事的是对社会有益的爱心公益事业,在政府和媒体上都采取默认态度,同时也得到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社会的良好反响。今年1月26日深圳首个无主管社团成立对义工事业来说是个好消息,也大大鼓励了浙江义工的信心。
2、经费。一个民间公益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必然需要活动的经费,目前的民间义工组织都没有稳定的经费作保障。他们一般是采取自筹和拉赞助的方式,形式多样,且不规范。甚至出现浙江许多义工群体的负责人因为公益工作量的大,而辞去工作全职做义工,并且艰难地生存,这是不利于义工组织的健康发展的。2009年2月2日《中国青年报》中刊登了一篇“滴水公益团体陷入生存困境”的大篇文章以浙江滴水公益义工组织为例深度分析民间公益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情况,目的在于引导,更在于推动国家对民间公益组织经费保障的立法。
3、管理。民间义工组织都是由一些爱心人士自发组成的公益团队,他们并没有经过培训或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当义工群体壮大了以后,在管理上难免会出现问题。有些团队因为管理层的原因,处在比较混乱的状态。而目前对于专业的NGO培训项目也特别少,即使有,也是费用昂贵或者路途遥远。民间慈善义工组织要提高管理水平,亟需政府支持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
义工发展建议
建议:立法,义工事业管理立法已经迫在眉睫。
立法建议:
1、提供义工群体的社团注册平台,完善义工组织管理。
2、规范义工队伍管理的归属部门,明确指导、协调单位。
3、明确义工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4、建议以省为单位建立义工管理局或义务工作发展局。
5、完善与保障义工参与社会服务的法律关系。
6、建立政府向民间义工组织购买服务的社会体系。
7、重点协调与落实合理的义工经费保障。
8、政府和慈善机构提供经费,开展义工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义工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区别与一般意义上的志愿者,他更具自主性与个性化。如何加强对义工组织的管理和引导,保障他们的生存条件,保护他们积极性和创造性,已是当务之急。目前我国的义工组织发展迅速,特别是80后及90后一代人,将会以更多的形式去参与他们认为个性化的社会服务活动,义工管理的立法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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