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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新10项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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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23:19: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心理健康新10项标准


    1. 充分的安全感。
    如果一个人老是惶惶不可终日便会很快衰老。抑郁、焦虑等心理,会引起消化系统功能的失调,甚至会导致病变。
  2. 充分了解自己,对自己的能力做出恰如其分的判断(自己的职业核心能力)。
    如果勉强去做超越自己能力的工作,就会显得力不从心,于身心大为不利。由于超负荷的工作,甚至会给健康带来麻烦。
  3. 生活目标切合实际。
    由于社会生产发展水平与物质生活条件有一定限度,如果生活目标定得太高,必然会产生挫折感,不利于身心健康。
  4. 与外界环境保持接触。
    人的精神需要是多层次的,与外界接触一方面可以丰富精神生活,另一方面可以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以便更好地适应环境。
  5. 保持个性的完整和和谐。
    个性中的能力、兴趣、性格与气质等各种心理特征必须和谐统一,方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施展。
  6.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现代社会知识更新很快,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就必须不断学习新的东西,使生活和工作能得心应手,少走弯路,以便取得更多的成功。
  7. 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中有正向积极的关系,也有负向消极的关系,而人际关系的协调与否,对人的心理健康有很大的影响。
  8. 能适度地表达和控制自己的情绪。
    人有喜怒哀乐不同的情绪体验。不愉快的情绪必须释放,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但不能发泄过分,否则,既影响自己的生活,又加剧了人际矛盾,于身心健康无益。
  9. 有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才能与兴趣爱好。
    人的才能和兴趣爱好应该充分发挥出来,但不能妨碍他人利益,不能损害团体利益,否则,会引起人际纠纷,徒增烦恼,无益于身心健康。
  10. 在不违背社会道德规范下,个人的基本需要应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
    人的满足必须合法,否则将受到良心谴责、舆论压力乃至法律制裁,这样就自然无心理健康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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