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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团委、青联,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团委(总支、支部),市学联:
经研究决定,并报市委批准,郴州市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拟定于2012年12月在郴州召开。
为做好郴州市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各项筹备工作,现将《郴州市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组成方案和推荐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市青联委员的推荐工作。
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应切实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重视和支持青联工作,确保郴州市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顺利召开。
附件:
1、郴州市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组成方案和推荐办法;
2、关于推荐郴州市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的说明;
3、郴州市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郴州市委
郴州市青年联合会
2012年10月17日
附件1:
郴州市青年联合会
第四届委员会委员组成方案和推荐办法
郴州市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的任期已满,根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于今年12月召开郴州市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现就市青联第四届委员会的组成及委员推荐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委员名额及其构成比例
为把广大青年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进一步巩固党在青年群众中的基础,使青联组织更加有效地投身社会实践,从而成为广泛团结各族各界青年,且充满生机和富有凝聚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市青联第四届委员会委员的规模将适度扩大,总人数190名左右,委员中:党员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45%;女委员的比例不低于25%;少数民族委员的比例占10%左右;委员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并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
二、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推荐原则
1、市青联第四届委员会的组成应从调动广大青年参与国际化现代化开放郴州建设的积极性、活跃青联工作的目标出发,本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青年爱国统一战线和体现郴州青年大团结、大联合的精神,充分考虑党员比例、市内外、民族、地区、界别、年龄、性别等因素,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2、推荐的委员对象主要是各会员团体和青年协会的领导骨干;各民主党派组织的青年代表;民族、宗教界青年代表;在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知识分子;优秀青年企业管理者;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优秀青年代表人物;归国华侨青年代表和志愿者代表。要特别注意推选一批年轻的、有较强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优秀青年进入青联,以充分体现青联的组织特点。
3、市青联实行会员团体席位制和按界别协商推荐的办法产生。各县市区青联主席,未成立青联的县市区团委联系青联工作的书记;市学联主席、秘书长,市青联各协会主席(理事长、会长),为指定席位人选。上述人员如因工作调离,其委员资格自行取消,该席位由新任人员自然接替。各界别组青联委员的名额分配,根据各界别青年的人数、社会作用、在青年中的影响及对青联工作的贡献确定。对青联工作任务较重和少数民族集居的县市区以及青联工作特殊需要的界别给予适当照顾。
4、推荐市青联委员应尽量减少与其它组织的成员交叉,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团市委委员(工作需要除外),原则上不再推荐为市青联委员。
三、委员人选的条件
市青联第四届委员会委员人选的条件是:
1、必须承认《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支持祖国统一大业;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心公益事业;
3、积极投身郴州经济社会发展,业绩突出,在所在区域或行业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较大的影响力。在郴州青年中有一定影响的杰出人才或代表人物;
4、热爱青联组织,热心青联事业,关心支持共青团、青少年工作;
5、委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有突出贡献和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放宽到45岁(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委员限定年龄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30日。
四、委员推荐办法
市青联委员实行按席位指定人选和各会员团体推荐人选,以及根据工作需要的特邀人选,与有关部门协商按界别统一推荐的办法产生。
1、各会员团体按席位规定的指定人选,可直接填写青联委员提名登记表,由各会员团体负责上报市青联。
2、各界别的委员人选由各会员团体、各单位根据择优选定的原则,与有关界别的主管部门协商推荐,提出候选人,县市区的委员人选上报前,要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或统战部同意;其它推荐的委员人选上报前要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最后由市青联统一审定。
3、郴州军分区、武警郴州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员分别由军分区政治部、武警郴州支队政治部、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部提名报市青联审定。
4、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的协商推荐工作由市青联秘书处具体负责。
5、委员推选工作在2012年10月31日前结束。
五、市青联常委名额及产生办法
市青联第四届委员会设常委49名。常委提名人选由市青联秘书处根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规定及工作需要与各会员团体及相关单位协商产生,提交郴州市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
附件2:
关于推荐郴州市青年联合会
第四届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的说明
1、委员名额分配表中备注栏内注明的名额必须确保。
2、对指定席位人选各县市区团委(青联)或市级协会上报时,应在委员提名登记表封面的“界别”栏中注明“指定席位”。
3、各单位推荐的委员人选均需认真填写委员提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指定席位以外人选还需按照统一格式,附个人简历和5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
4、各单位的委员提名登记表、推荐人选简介、一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及委员花名册务必于10月31日前报送市青联秘书处(办公地址设在团市委组织宣传部)。
5、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市青联秘书处联系,电话:0735—2871722,地址:团市委组织宣传部(市委机关综合办公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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