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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文明办,省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全社会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形成开展志愿服务的热潮,推动我省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湖南省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集体、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等评选表彰活动。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省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集体、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省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开展和组织实施。
1、主办单位
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湖南省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
2、组委会主任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明委副主任许又声
3、组委会副主任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文明委副主任、省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友志
4、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宋智富
5、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省文明办副主任周孟霞、省文明办副主任姚伟红
二、表彰项目
1、湖南省优秀志愿者100名
2、湖南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10个
3、湖南省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个人10名
4、湖南省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集体10个
5、湖南省优秀志愿服务活动项目10个
三、评选条件
(一)湖南省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长期坚持并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3、在湖南省志愿服务网络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
(二)湖南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评选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并在湖南省志愿服务网络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登记,章程完善、管理规范,志愿者队伍在3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从事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能紧密结合全省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扎实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经常,成效明显,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3、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倡导志愿精神,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4、志愿服务组织所属的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均不少于120小时。
(三)湖南省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
1、长期关注和支持志愿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志愿服务发展规律,对推动和促进志愿服务工作提出针对性强、富有创造性的建议或意见,为全省志愿服务事业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2、为全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志愿服务理念普及、志愿服务文化培育、志愿服务体制机制建设、志愿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长期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提供信息、资金、技术、物资、设备、交通等方面支持,并产生较大影响力和示范作用。
(四)湖南省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
1、在弘扬志愿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推介、宣传志愿服务典型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积极搭建志愿服务活动平台,鼓励、支持和引导志愿者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长期为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支持,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提供资助,并产生较大影响力和示范作用。
(五)湖南省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条件:
1、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志愿服务项目;
2、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规范的管理制度,成熟的运作模式,显著的服务成效,良好的评估、总结和发展规划,档案资料保存完整,开展时间不短于1个月,参与志愿者不少于10人;
3、在传播文明、服务社会、促进和谐方面产生了明显社会效益,具有较大影响力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
4、在全国、全省或本地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示范导向作用和较高社会美誉度。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2012年12月18日-2013年1月8日)
各市州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文明办和省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广泛发动、层层推荐和精心筛选的基础上,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和通知要求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进行推荐。市州文明办各推荐优秀志愿者候选人15名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集体、优秀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各1个;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文明办各推荐优秀志愿者候选人10名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集体、优秀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各1个;省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推荐优秀志愿者候选人5名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集体、优秀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各1个。
每位候选人填写好申报推荐表,并附一份800至1000字的事迹材料和100字以内的简介、电子版半身照片和志愿服务活动照片各一张(比例为75像素×94像素)、一个专题网址(专题内容包括志愿者事迹详细介绍、志愿服务工作照片、志愿者心得);每个候选组织(集体)填写好申报推荐表,并附一份1000至1500字的申报材料和300字以内的简介、一张电子版照片(比例为75像素×94像素)、一个专题网址(专题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组织事迹详细介绍、志愿服务工作照片、志愿者心得);每个候选项目填写好申报推荐表,并附一份1500至3000字的申报材料(包括背景与起因、思路与做法、成效与反响、经验与启示、问题与反思等五部分)和300字以内的项目简介、一张电子版照片(比例为75像素×94像素)。
(二)审核(2013年1月9日-1月11日)
活动组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将申报推荐候选名单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社会评议名单。
(三)评议(2013年1月12日-1月20日)
各地各部门申报推荐的候选人、候选单位(集体)在湖南省志愿服务网开辟专题网页进行展示,并接受群众的评议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审议名单。
(四)审议(2013年1月21日—1月24日)
由活动组委会领导、专家学者和群众代表对投票产生的候选人进行审议,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公示人员名单。同时,每个评选表彰项目各确定1个备选人或备选单位(集体)。
(五)公示(2013年1月25日-2月1日)
对最后确定名单进行公示,设置监督电话,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候选人、候选单位在申报时弄虚作假的,而候选人、候选单位无法提供免责证据的,取消其参评资格,以备选人和备选单位替补。
(六)报批
公示期满后,对群众无异议的名单报省文明委、省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领导批准。
五、表彰和奖励
(一)省文明委、省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下发表彰决定,对评选出来的湖南省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集体、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予以命名表彰。
(二)举办座谈会或电视晚会,对湖南省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集体、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进行表彰,按照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湖南省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集体、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表彰活动,对于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引导和激励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参与志愿服务,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和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当前志愿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严格把关。要按照实事求是、择优推荐的原则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对于申报推荐对象的事迹要严格审定,切实把志愿服务事迹突出、组织工作得力、社会效益好、影响范围大的优秀个人、项目和集体推荐上来,确保参评对象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3、按时上报。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推荐表,组织事迹申报材料,建设专题网页。各类材料务必于2013年1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同时将材料原件一式2份报省文明办志愿服务工作处。
4、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志愿者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倡树新风正气,激励更多的社会公众投身志愿服务事业,为助推我省“四化两型”建设,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和谐湖南发挥积极作用。
联系人:龙洋 联系电话:0731-82689456(兼传真)
电子邮箱:zyfw2011@163.com
附:1、湖南省优秀志愿者申报推荐表
2、湖南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申报推荐表
3、湖南省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
4、湖南省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先进集体申报推荐表
5、湖南省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申报推荐表
湖南省文明办
湖南省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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