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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文件:
郴州市发展慈善事业领导小组文件
郴慈领发〔2013〕()号
关于开展“郴州十大爱心企业和感动郴州十佳慈善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总会、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宣传表彰我市慈善先进典型企业和人物,弘扬慈善理念,彰显慈善仁爱精神,促进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郴州市发展慈善事业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郴州十大慈善爱心企业和感动郴州十佳慈善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十大慈善爱心企业和感动郴州十佳慈善人物评选范围是:2003年郴州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来,特别是2009年市慈善总会换届以来,对郴州慈善公益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在慈善公益活动中做出非凡事迹,受到社会公众好评,慈行善举感人至深的在郴企业和企业家、爱心人物、义(志)工及各界人士,以及市外对郴州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评选条件
被推荐评选慈善典型人物和企业必须具备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积极组织和参与慈善公益活动,事迹典型,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且为人正直,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公众口碑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一)“十大慈善爱心企业”评选条件:
1、具有合法资格的各级各类企业
2、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自愿捐款捐物,2009年市慈善总会换届以来慈善公益捐款(物)累计达数百万元以上,社会效益突出。
3、社会慈善公益形象好,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志愿服务,在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力。
(二)“感动郴州十佳慈善人物”评选条件:
1、企业家慈善典型推荐基本条件。乐善好施,扶贫济困,踊跃向市、县慈善机构和社会捐赠款物,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几年来慈善公益个人捐赠款(物)累计达100万元以上。在赈灾救助、扶贫济困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2、家境清贫,收入低微,职业平凡人士推荐基本条件。品格高尚,经常乐于助人,在赈灾、济困、帮弱、助孤扶老等方面力所能及,无私奉献(不受捐赠数额限制)事迹突出,情节感人的凡人善举人物。
3、义(志)工慈善典型推荐基本条件。热心慈善事业,长期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义工、志愿者服务),事迹突出,卓有成效,社会影响大,有特殊贡献的人物以及在慈善公益事业方面有一至二项特殊创举并做出突出成绩,事迹感人的人物。
4、公务员(含退休人员)慈善典型推荐条件。热衷、关爱慈善公益事业,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有强烈的爱心奉献精神,乐善好施,踊跃捐赠;有突出的慈善公益事迹,社会影响大,个人形象良好的人物。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可参评。
三、推荐方式
1、市本级候选人物和企业由市慈善办和有关部门组织推荐。
2、各县市区候选人物和企业按行政辖区由各县市区慈善总会推荐,原则上推荐不同类型的慈善典型人物和企业各1-3名。采取单位推荐、社会推荐、媒体推荐、自荐等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推荐,层层评选出最具典型性的人物和企业。
3、新闻媒体在采访中所获得的慈善典型人物及线索可向市慈善总会直接推荐。
4、群众来电、来信等方式推荐。
四、评选名额和程序
1、评选名额:
此次评选活动设“郴州十大慈善爱心企业”和“感动郴州十佳慈善人物”两个奖项,各评选10名获奖者.
2、评选程序:
(1)广泛推荐。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方式在全市广泛推荐。推荐时间为7-9月,各县市区必须在9月30日前报送推荐材料和推荐表。
(2)核查初评。在广泛推荐的基础上,由市慈善办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核查比较,从中每项各推选出15名较为典型的候选企业和候选个人名单,并报评选委员会。
3、考察审定。评选委员会对市慈善办推选出的候选企业和候选个人的慈善事迹进行逐个考察,从中各评选出10名(初定)最突出、最优秀、最具影响力和最能感动人的慈善爱心企业和慈善人物,确定为“郴州十大慈善爱心企业”和“感动郴州十佳慈善人物”。
4、宣传推介。对评选委员会审定的“十大慈善爱心企业和感动郴州十佳慈善人物”组织深度采访,对“十大慈善爱心企业”撰写颁奖词、对“感动郴州十佳慈善人物”制作成单个人物VCR短片,并在郴州电视台等媒体适时宣传推介。
5、表彰。拟在2014年9-10月召开的郴州市慈善总会第三次代表大会时表彰颁奖。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评选十大慈善爱心企业和感动郴州十佳慈善人物评选委员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评任主任,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周迎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窦翔燕、市政协副主席李雪莲、市慈善总会会长易佩康任副主任。市民政局局长周明强、市经信委主任李被生、郴州广播电视台台长罗清华、市民政局副局长刘继春、市慈善总会副会长陈章彪、曹知法、市慈善办主任文华、副主任江飞为评选委员会成员。下设办公室,陈章彪任办公室主任。
六、承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慈善总会、郴州广播电视台。
七、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慈善总会务必高度重视,成立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推荐。
2、被推荐人物必须具有不同类型的代表性、典型性,既有慈善捐赠典型人物代表,又有在慈善公益事业中事迹突出的凡人善事人物代表。
3、拟推荐参评的企业和个人需由推荐单位撰写郴州市“十大慈善爱心企业”、“感动郴州慈善人物”推荐事迹材料,并分别填写《郴州十大慈善爱心企业推荐表》和《郴州市感动郴州慈善人物推荐表》见(附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一并报(同时传发电子文档)市慈善总会。
事迹材料要真实具体,数据准确,亮点突出,最好有生动的故事情节。
4、推荐材料及要求:
(1)申报人的有效证件、企业需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人有关事迹的书面证明、证书、奖状、捐赠记录等复印件。
(3)个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2寸免冠照片3张。
附件一:郴州市十大慈善爱心企业申报表
附件二:郴州市感动郴州十佳慈善人物申报表
郴州市慈善总会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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